滁州工投南谯毗邻区科技产业园1.1兆瓦(暂定)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
滁州工投南谯毗邻区科技产业园1.1兆瓦(暂定)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
项目名称

滁州工投南谯毗邻区科技产业园1.1兆瓦(暂定)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  

项目编号

CTZX-2024-021

招标人

名称

滁州工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

地址

滁州市城投大厦13楼

联系人及电话

王工 0550-3018358

招标代理机构

名称

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
地址

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

联系人及电话

曹思敏  18712012204

招标方式

公开招标

开标时间

2024年813日8时00分

第一中标候选人

投标人名称

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
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

承装(修、 试)

投标价(元)/费率(%)

2.53/Wp

项目负责人

(项目经理、项目总监等)

 

张占立

证书名称

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

证书编号(注册编号)

1612015201716375

工期(服务期)(日历天)

60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业绩

1、企业业绩: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FC总承包(12MW),时间:2022年12月;

2、项目负责人业绩: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FC总承包(12MW),时间:2022年12月;

奖项

/

第二中标候选人

投标人名称

安徽中再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
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
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

承装(修、 试)

投标价(元)/费率(%)

2.61/Wp

项目负责人

(项目经理、项目总监等)、技术负责人

 

凌汉

证书名称

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

证书编号(注册编号)

234181903881

工期(服务期)(日历天)

60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业绩

1、企业业绩:项目名称:2023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项目,时间:2024年2月;

2、项目负责人业绩:项目名称:旌德县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EPC,时间:2024年4月;

奖项

/

中标候选人

投标人名称

紫创光科绿能(深圳)工程有限公司
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

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

承装(修、 试)

投标价(元)/费率(%)

2.56/Wp

项目负责人

(项目经理、项目总监等)、技术负责人

 

魏延涛

证书名称

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

证书编号(注册编号)

137202021036825

工期(服务期)(日历天)

60

质量标准

合格

业绩

1、企业业绩:项目名称:南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时间:2024年1月;

奖项

/

公示时间

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,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)

2024814日至2024819

代理费相关费用

16550元 
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
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,并在工作时间内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,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,地址: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,联系人:曹思敏,联系电话:18712012204。

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 
  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 
  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 
  3)被异议人名称; 
  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 
  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 
  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 
  7)异议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 
  8)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 
  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 
  1)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; 

   2)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,未在公示期异议的; 
  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 
  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 
  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 
  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

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3200威尼斯vip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起投诉,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3200威尼斯vip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地址:滁州市城投大厦13楼,联系电话:0550-3017855。

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
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3)提起投诉日期;

4)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、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;

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;

6)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,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;

7)署名。 

投诉人为法人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

Time:2024-08-14 08:38:26  编辑:超级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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